(一)主项信息发生变更,影响使用功能的,可以申请换领新证;
1、居住地址变更
2、持证人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址发生变更
3、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二)非主项信息变更。
1、单位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业务原因,盖单位公章);
2、个人申请(写明申请原因,必须本人手签字);
3、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4、居住证原件。
1.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只需首先填写《居住证申领表》,然后交验上述办理材料。
2.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在认真审验证明材料后,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
3.公安机关办证人员要通过四川省警务综合平台审验相关信息,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场制作发放居住证。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9:00-17:00
居民现居住地所属公安户籍派出所。